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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立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全面推动国际商务交流

2024-03-013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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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

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28日,《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发布,拉开合作区建设序幕。商务合作区位于浦东新区,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分为两个区块,其中东侧区域为区块一,是先行启动区;西侧区域为区块二,两个区块通过封闭通道连接。

与常见的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不同,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被视为一种新型特殊区域。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表示,该区域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进出境人员便利化政策,拓展了制度应用范围。

202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眼于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的障碍。上海市副市长华源指出,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具备区位优势、制度创新和市场需求,适宜实施该项制度。

商务合作区毗邻浦东国际机场和上海东站,为全球资源聚集提供了便利。上海作为首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已在开放经济领域取得多项成果。商务合作区集成了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功能,具备便利化管理制度的优势条件。

目前,上海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口岸贸易额占全球3%,境外人士进出境量居全国首位。商务合作区定位为促进国际商务交流,管理措施中提到,持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境外人员可无需中国签证入境,停留30天并可延期,也可在区内申请口岸签证。

商务合作区还对税收制度、配套服务等作出安排,包括部分境外入区货物免税政策、国际培训活动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支持等。总体方案规划2025年商务合作区基本运行,2028年全域封闭运作,2030年全面建成。相关机构已成立,规划建设有序推进。

华源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区域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全面推动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发展,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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