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于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及人民解放军系统的正式职工,经组织上调派学习的或者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离职,报考中等学校、高等学校的,都称为“调干生”。
调干生学习期间及学习前后的工龄计算,应按照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仍属原单位在编人员并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供给制待遇的职工,被组织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其学习期间应视同带原薪,学习期间也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工龄,其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革命军人复员、退伍后,再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工龄,其军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4)调干生退学(如因病退学)的,自就业后,其入学以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调干学生毕业后,不服从分配,另找工作的,其入学前的工作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6)职工在属于专门培养训练干部性质的干部学校学习,学员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校学习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如:解放初期在新生公学学习后,由组织分配工作的,他们在新生公学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如果在属于社会文化教育性质的普通学校学习,在校学习的时间则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
技工学校的学生、技工培训班的学员,主要任务是学习。他们虽然在学习期间也参加一定的生产实习,甚至还生产产品,但是,这种生产实习是为了使学生学会操作技术,加强感性认识,不能看作是已经参加了工作。因此,技工学校的学生、技工培训班的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
半工半读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
半工半读学校从社会上招收的学员,不论是否属于国家分配的增人指标内招收的,其在校学习期间都不应计算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如需了解更多养老保险617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