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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注册资本变更至6.6亿元人民币

2012-06-2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据悉,近来保监会批准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详情请看本文报道。

保监发改〔2008〕1689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人寿〔2008〕9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6亿元人民币,并将公司章程第5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陆千万(660,000,000)元”。

二、同意你公司将公司章程第17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6.6亿(陆亿陆千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壹)元。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1)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亿六千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70%;

(2)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一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15%;

(3)北京易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一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15%。”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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