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妍今年32岁,是五家渠市101团医院的一名内科医生,去年12月23日下午,张妍接到领导电话,说一名病人情况有些不太好,希望她能立即到医院来。虽然还没有到上班时间,但她还是急忙向医院赶去。
因为担心病人的情况,张妍在下了公交车后向医院跑去时不小心摔倒,但她依然赶到医院。在病人的病情稳定后,张妍发现自己的腿依然很疼,就在医院里检查了一下。检查结果让她十分郁闷。“真没想到,这一摔居然韧带断了,半月板也损伤了。”张妍说。
张妍本以为也算是领导公派加班受伤的,肯定算是工伤,报工伤的事情就由单位去报,自己先去治疗。张妍转院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了手术,前后一共花了6万多元。张妍拿着单位开的因公受伤证明和住院账单去农六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报工伤时却遭到拒绝。张妍说:“他们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上下班途中受伤,不算工伤范围。”
解析
当事人应当走正规认定程序
根据张妍的情况,记者联系了新疆梦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钟,韩律师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规定,张妍是单位安排临时去单位上班的,这种情况下是构成工伤的。社保单位没有认定她的工伤可能是因为她没有走正规的认定程序,她应当先呈上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上要加盖单位公章,去社保单位进行认定,如果对签订结果不服的,可以根据《仲裁法》走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韩律师提醒,当事人在此期间请保留好所有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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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