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院长职位一直都是“铁饭碗”,但自漳州市政府公布《漳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后,漳州市公立医院院长职务将由同级政府聘任,工资实行年薪制,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铁饭碗”不再。据悉,今年上半年试点医院包括漳州市医院、龙海市和南靖县的公立医院。
根据改革方案,政府将成立市、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该管委会主任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管委会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资产、财务等方面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组织协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该管委会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考核、任期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出公立医院院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由同级政府聘任。组织对院长、总会计师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考核。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实行年薪制,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与院长聘任、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除此之外,在人事改革方面公立医院有更多人事自主权。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实行院长组阁制,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经管委会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由同级政府聘任。医院重大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报管委会同意后才能执行。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在核定编制限额内,由医院自主用编,人员招聘方案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由医院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医院内设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任免、人员聘用、内部收入分配,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在职务晋升上,市级三级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和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以下公立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和高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服务满一年。采取政策支持、授予荣誉等措施,引导鼓励市级三级医院在职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到县级以下公立医院工作,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县级以下公立医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