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最高可提至40万。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职工首套房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以及职工贷款年龄几个方面。职工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从原先30%下调到20%;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30万元升至3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从4.45%下调至4.2%,5年以上年利率从4.9%下调到4.7%;公积金贷款年龄上,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向后延长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