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符合申办条件的缴存职工

2017-06-0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怎么一回事? 答: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br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对冲还贷人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婚姻证明、《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中心营业厅领取)等资料,到中心营业厅办理。《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中心、担保公司、对冲还贷人各执一份。对冲还贷申请自办理并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当月生效执行。<br />

06月01日讯,继我市公积金出台“父母子女亲情提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等政策后,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已于5月27日开通委托“对冲还贷”业务。

此前,我市公积金缴按揭买房,只能自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存还贷。委托“对冲还贷”的实现,对很多还贷人来说都是一个重大利好,不仅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缴存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同时也减轻了缴存职工还贷压力。

5月31日,记者就“对冲还贷”相关政策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业内人士。

部门:

申报需满足三点商贷异地未纳入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委托代扣冲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冲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从其个人缴存账户(可选择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简单来说就是,原每月缴存职工支付的月供款,需自行还款后,后续才能申请支取公积金;而政策调整后,可按月扣缴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作为月供款。

符合申请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需满足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以上三个为必要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商贷和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未纳入申报政策范围。

针对缴存职工关心的申办和相关执行具体事项,《通知》明确,1、“对冲还贷”时间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日。2、贷款职工签订《雅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代扣冲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对冲还贷”协议)后,将按协议确定的代扣顺序按月划转,第一顺序人缴存账户内公积金划转以后,不足部分再划转下一代扣顺序人缴存账户内的公积金,以此类推。

同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足当期扣划的,执行原借款合同约定,从银行还款账户中扣划。若银行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当期扣划,产生逾期,由借款人承担相关责任。

“对冲还贷”全面启动县区缴存点均可办

“在县区缴存公积金,是不是也要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代扣顺序人可以政策申请后添加吗?”针对缴存职工的疑问,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委托“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已正式启动实施,雅安公积金新规实施 缴存职工可申请“对冲还贷”,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或各县区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该负责人提醒,《通知》中提到的政策代扣顺序人,指的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的共同申请人,不能任意指定或申请添加。此外,符合条件的代扣顺序人,需同申请人一同到场办理。

对委托人在“对冲还贷”协议执行期间协议变更或撤销的,不表示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责任的解除。若因离婚等原因未办理协议变更或撤销导致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简单理解就是,政策申请时,需要共同当场办理;因其他原因要变更协议的,也需要共同到场办理,否则要承担责任。如此,借款人需确保登记的移动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收到短信提醒,若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中心办理联系方式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还款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在银行重新办理相应的卡或存折后,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的原件到我中心贷款窗口作还款卡号的变更登记。对出现贷款本息已结清,被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冻结,借款人办理了“对冲还贷”协议的撤销业务的情形,“对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

解读:

新规实施后

公积金使用更灵活

从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延期一年,到业务办理逐渐全域铺开,再到“对冲还贷”政策实施,可以明确一点,近年来我市公积金发展在提速,公积金政策回响在不断放大,公积金使用更加灵活。缴存职工能体会到的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公积金缴存职工还贷压力减小,可供家庭开支的资金空间变大了。

这样的变化轨迹在数据上体现得更直观——2016年,全市新增缴存公积金13.12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7.88%,实现增值收益5984.28万元,全年向1888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9亿元;贷款余额占全市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36.88%,比上年增加3.92个百分点。

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公积金在管理、归集、使用和服务以及提升社会满意率等方面成效显着。下一步,将继续在公积金覆盖面、运作力度、资金风险把控、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制定更为完善和人性化的提取政策,进一步深化、提升公积金政策制度,着力构建普惠性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率。

相关链接:

公积金有积累性和专用性

所谓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而公积金的专用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房、房租、大病等规定的情形提取。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关注手机新一站保险,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