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月20日讯:婚前一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可以共同还贷,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但有不少人却不知道,如果不先变更信息,则系统将默认可提取额度仍为婚前单方提取的额度,而不是夫妻共同贷款额度。
近日,市民谢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两年前,还是单身的谢女士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月供总额为3350元。其中根据她公积金的缴交情况,她每月可支取1350元公积金还贷,多出部分用工资还贷。
2个月前,她结婚了,丈夫同意用自己的公积金帮她供婚前的房子。2015年12月她去办理支取公积金还贷时发现,可支取的额度仍然是1350元每月,而不是3350元。她很纳闷,按规定,夫妻可支取的贷款额度不是不超过房贷月供总额吗?为何她结婚了,可提取的仍是婚前的额度。
“夫妻可提取的共同贷款额度是在结婚后才算为共同提取额度,这需要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档案上的婚姻状态。”对于谢女士的疑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婚前提取额度不计算在婚后共同提取额度内,如果原系统档案是按照单身状态登记的,市民结婚后欲改为夫妻共同提取公积金还贷,享受夫妻共同提取额度,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贷款合同、近三个月还款流水等资料在各自的档案中添加对方的信息,也就是变更相应的信息,这样才能按夫妻共同额度办理提取手续。变更提取信息只能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目前受委托银行网点暂未能提供该项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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