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一、 单位开户
1.单位需领取并填写《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登记表》,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帐户设立,需单位提供所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并填写《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二、 公积金缴存
汇缴:各单位应按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人员增减的月份,单位需填写公积金汇(补)缴单;有人员变化的月份,单位需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及汇(补)缴单,并提供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积金转移(同城内转移)
由转出单位为职工开具市内转移凭证(转移凭证需转出单位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人手章),凭证需填写完整转出及转入单位的公积金帐号与职工个人帐号。
四、离职职工转入托管户
由转出单位为职工开具市内转移凭证(转移凭证需转出单位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人手章),并需提供转移职工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申请需本人手写加盖手印)。
五、更改职工信息
更改职工信息需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