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省外无法贷款的问题即将解决

2015-11-0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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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工作调动的缴存人,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自10月8日起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在省外无法贷款的问题,困扰着许多想在外地购房的市民。这一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提出要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尽快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

《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缴存的职责分工。缴存城市的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情况和已贷款情况,贷款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贷款的受理、审核、发放和回收。两者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贷、变更和逾期情况。

《通知》还提到,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在省外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还只能在省内使用,此次政策的出台,对于想要在外省置业的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它不仅有利于解决个人住房需求,也使一些沉淀的公积金资源能够得到利用。

新政策对于株洲楼市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分析人士认为,一些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的株洲人,买不起当地的住房,会选择回株置业,这会有效刺激我市楼市,带动本地楼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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