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将有六大变化
非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下限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昨日透露,我市新养老保险条例及其若干实施规定的修订已通过相关部门审议,新政策将有6大变化。
管林根在采访中向记者透露,新的养老保险条例将呈现6大变化,分别是:首先,非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下限将由原来的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降低为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减轻企业和非户籍员工的缴费负担,而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下限维持不变;第二是调整缴费比例,将企业和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提高到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企业缴纳10%,个人缴纳8%,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仍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全部由企业缴纳;三是改革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将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第四,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也将改革,突出表现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将有较大变化,以体现激励约束机制;五是设置新老制度相衔接的5年过渡办法,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除上述变化外,我市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建立非深户员工1次性养老补贴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1次性抚恤金的缴费年限门槛及缴费直属的计算方法等也将有所改革。
又讯在第79个建军节来临前,市劳动保障局从昨日开始,分别慰问60户困难退休军转干部家庭,给每户送去5000元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