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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纳的多收益的多

2012-06-0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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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现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不管是年轻人关注其父母的养老问题还是老年人关心其自身的养老问题,都造就了今天的养老保险的普遍发展。养老保险的缴纳现在鼓励多缴纳,以后所拿养老金就会越多。

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增发养老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基本组成部分,新的计发办法主要是对这两部分作出规定。

假设市民王先生到2020年退休,这年他60岁,缴费年限是30年。如果按老办法计算,王先生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为1425元。按照新的计发办法,王先生每月的基本养老金=1792元。

自9月1日起,我省城乡所有企业施行新的职工养老保险政策,1996年发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同时废止。新规鼓励“多工作、多缴费、多拿养老金”,新的办法实施后将使多数参保人员养老金有所提高。

据了解,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是养老保险新政的过渡期,此间退休的参保人员,按新的计发办法重新计算养老金。新规规定,2006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按以前的方法计发;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间退休的实行过渡办法,即退休时,如果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高出的部分每年按一定比例发给退休人员,如果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的数额予以补足;2011年7月1日以后退休完全按新办法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

关于养老金计发新办法

据介绍,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增发养老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基本组成部分,新的计发办法主要是对这两部分作出规定。

(1)基础养老金(W)部分。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Y)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即W=(X+Y)/2×n%(n为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Y),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Z)。计算公式:Y=X×Z。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Z),则指的是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假设市民王先生到2020年退休,这年他60岁,缴费年限是30年(n),按上述公式经过一系列计算,得出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Z=1.4,退休时上年度即2019年在岗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X),那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Y)=3000元×1.4=4200元。那么,他每月领到的基础养老金为:(3000元+4200元)/2×30%=108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计发月数的标准是由国务院统一确定的,不同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不同。以市民王先生为例,他2020年退休时60岁,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缴费年限为30年,假如个人账户共有9.9万元,那么他每月能得到个人账户养老金9.9万元除以139个月,约等于712元。按照新的计发办法,王先生每月的基本养老金=1080元+712元=1792元。

如果按老办法计算,王先生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退休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累计额/120,两者相加=600元+825元=1425元。可见,新的计发办法比老办法要高出一部分,其中多数人会增加。而且,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标准越高,参保职工今后的养老金待遇就越好。

每年7月1日调整基本养老金

新规规定,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按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7月1日正常调整基本养老金。工资负增长时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农民也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四类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内:(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三)灵活就业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政策去掉了“城镇”二字,这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不仅包括城镇所有企业的职工、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将乡村所有企业员工纳入进来,农民到当地乡村企业工作,也能参加基本职工养老保险。所有参保人员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按8%一步到位先行做实

新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下称个人账户)逐步做实,并实行个人账户基金完全积累,由原来的11%降至8%。个人账户逐步做实的方案将另行制定。

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该规定实施前个人账户已有储存额;该规定实施后个人按工资8%缴纳的部分(个体工商户主、灵活就业人员也为其缴费基数的8个百分点);国家划入个人账户的其他储存额;个人账户利息。参保人员流动,其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以往,个人账户多是“空账”,上面的钱被调剂到社会统筹基金等处使用了。做实以后,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分别管理、分别使用,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缴费工资按实际工资保低限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费率,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参保人员的参保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单位缴费,通常为职工工资的20%,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另一部分是个人缴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我省每年设定一个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这个基准数按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个体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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