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仅供参考)
1、恶性肿瘤病史者不予接种;
2、有基础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药物控制不好的不予接种;
3、精神类疾病者包括抑郁症者不予接种;
4、有家族遗传性疾病如白化病等不予接种;
5、心脑血管疾病不稳定期不予接种;
6、有心脏手术史如心脏搭桥、瓣膜置换、支架等不予接种;
7、大手术后恢复期不予接种;
8、近三个月内使用过血液制品和免疫抑制者不予接种;
9、服用优甲乐的不予接种;
10、备孕期妇女(3-6个月)、哺乳期者不予接种;
11、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者不予接种;
12、有中、重度贫血者不予接种;
13、三个月内服用过抗病毒药物、抗过敏药、抗生素的必须停药、症状消失1—2周后方可接种;
14、乙肝抗病毒和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治疗期间不予接种;
15、高血压控制稳定(140/90mmHg)以下才接种。
16、流感禁忌的本苗都禁忌接种。
17、接种流感疫苗至少间隔14天后方可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或因个人身体差异产生的发热、发力、恶心和头疼。新华社表示新冠疫苗的不良反应远低于已经上市的普通疫苗反应。
二、有保障新冠疫苗接种的保险?靠谱不?
2019年12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提出“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中国太平推出的太平畅无忧版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并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按免赔额0元给付保险金。
由此可以看出保障新冠疫苗接种的保险和其他保险的性质是一样的,是受到国家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