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冠肺炎最高赔35万
- 确诊即得2万津贴
- 新冠住院有津贴
必选保障 | ||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 3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3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中列明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且直接、完全因此疾病在发作之日起且在保险期限内不幸身故或全残,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呼吸系统重大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 | 2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3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中列明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 3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并因此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疫苗接种意外身故、残疾 | 3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偶合反应,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或伤残的: |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费 | 2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并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按免赔额0元,如下比例给付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费: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 | 2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按免赔额0元,如下比例给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 | 1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15日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的,并经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须住院治疗的,对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100元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最高给付不超过60日。 |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住院津贴 | 1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3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中列明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且自确诊之日起因上述疾病导致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100元给付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最高给付不超过60日。 |
新型冠状病毒住院ICU津贴 | 5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15日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的,并经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须住院治疗的,对每次ICU病房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500元给付新型冠状病毒住院ICU津贴,最高给付不超过60日。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津贴 | 2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15日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津贴,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的续保申请或重新投保: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60周岁;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任意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已发生赔付;
(四)本合同在投保人申请重新投保时已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导致效力终止;
(五)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欺诈等不符合重新投保条件的情形;
(六)本产品统一停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重新投保本保险合同;
若保险公司不再接受被保险人重新投保,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通知投保人。保险公司停售保险产品的,会在产品停售前30日披露相关信息,并以合理方式通知有效保单的投保人。
不含下列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2、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
3、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
(1)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呼吸系统重大疾病身故及全残、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新冠身故及全残无等待期,新冠确诊及住院津贴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15天。
(2)如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 保险条款
- 1、畅无忧呼吸系统特定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条款-太平财险注册号:C00002632612021051164862
- 2、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太平财险H00002632312016120552141
- 3、附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ICU住院津贴保险条款-太平财险C00002631922020060100001
- 4、附加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条款-太平财险C00002632622020021200831
- 5、附加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保险条款-太平财险C00002631922020021200841
- 6、附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保险条款-太平财险C00002631922020022501322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您好!这款产品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有:肺部恶性肿瘤,终末期肺病,肺源性心脏病,严重哮喘,具体疾病解释请参照畅无忧呼吸系统特定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条款。
您好!这种情况不可以投保。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8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在投保过程中勾选需要发票。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15日内(休息日顺延)提供,可在会员中心-订单详情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