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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台,推动改革授权事项落地见效

2020-10-1936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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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的情况

国新办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的情况。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介绍称,该方案主要包括“一个关键改革、三个阶段目标、五大工作原则、二十七条改革举措、四十条首批授权事项”。二十七条改革举措涵盖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民生服务、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六大方面,共提出27个项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发布会上正式公布了40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其中包括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的14条、营商环境方面的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的6条、对外开放方面的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的3条,以及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的3条。宁吉喆指出,实施方案和授权清单相互统一,实施方案的重点在于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而授权清单则侧重于具体落实。这种综合授权方式不同于以往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而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授权清单作为批量授权的重要方式,体现了改革方式的创新。

据统计,首批授权的40个事项中,有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较强的创新和突破性,展示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这些授权事项将分批推出、逐步实施。

深圳市市长陈如桂表示,综合改革试点具有“三个首次”:一是党中央首次为一座城市量身定制了新时代的改革总纲领;二是首次采取“实施方案+授权清单”滚动推进的全新方式授权改革;三是首次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深圳已制定了分工方案,明确了54项具体任务。

目前,一些改革举措正在深圳加速落地。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经立法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我国首部关于个人破产的立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正在深圳进行;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正在加快实施,技术成果转化制度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事项也在有序推进,整体进展顺利。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也是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点任务。陈如桂介绍称,深圳将推动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动立法与改革相互衔接,加强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特别是要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打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企业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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