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法规〔2008〕1136号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建卫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健发〔2008〕31号)收悉。经审查,吴建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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