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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获批任阳光财产财务负责人

2012-02-20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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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李科将任职阳光财产财务负责人。

保监财会〔2010310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科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产险〔2010〕17号)收悉。经审查,李科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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