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法规〔2012〕141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合规负责人的请示》(安邦产险发〔2012〕36号)收悉。经审查,卞春坡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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