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针对《指引》相关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指引》牵头起草人、泰康人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张晨松。据了解,张晨松同时也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主要起草人,从2005年开始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在我国最早建立经济资本和市场一致性内含价值等风险模型。
记者:请介绍一下《指引》出台的背景及历史演进。
张晨松:随着保险业务高速增长,我国的保险监管也不断加强,对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2007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这也是我国首次针对保险行业出台的一个比较系统的风险管理监管规定。但那个指引的主要内容还是比较原则性的。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危机。经过这场危机,人们对于金融风险产生了刻骨铭心的认识,风险管理成为金融企业经营中最重要的主题。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上指出,保险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更加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指引》正是在全行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大环境下出台的。《指引》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在人身保险公司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它对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和指导。
记者:您对《指引》有何评述?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意义何在?
张晨松:本质上,保险公司就是靠帮客户管理风险来获取利润的。要管理客户风险,首先保险公司要把自身的风险管理好,否则无法保护投保人的权益,从而失去公信力。我国保险业一直保持着比较快的增长态势,保险公司往往将抢占市场份额、一味追求保费增长作为企业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我们业务结构和管理质量的问题,也积累了大量风险。最近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阐述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保监会适时推出《指引》,是从监管的角度引导人身保险公司从单纯追求业务增长向注重公司的价值、平衡风险的健康发展模式来转变。
记者:《指引》是否进行了一些创新?哪些观点或做法是首次提出?
张晨松:应该说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新的领域,和它有关的法规也往往有很多新的观点,《指引》也在很多方面有所创新。比如,首次提出人身保险公司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使风险管理职责分工更加明确。《指引》也进一步细化与统一了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分类。2007年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首次提出保险业的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借鉴目前国际监管趋势和次贷危机的教训后,《指引》增加了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个分类。《指引》也明确要求各公司应建立包括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三个层次的风险偏好体系,并持续监测和报告风险偏好体系的执行情况。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契约基础之上的,它的背后运营原理实际上就是一套数学模型。因此,要管理金融业风险必须要建立更加精良的量化模型。《指引》首次提出风险计量的概念,要求各公司应逐步使用经济资本方法计量公司的风险。
记者:《指引》对哪些方面予以了重点关注?
张晨松:《指引》对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给出了非常全面的规定,对于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以及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也做了非常明确的规范。并且对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提出了特别的要求,这样独立性的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风险管理流程的有效性,有利于风险监控与考核的执行。
资产负债不匹配是人身保险公司特有的重要风险。因此,《指引》专门有一章来讲资产负债管理。在这一章中,实际上体现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简单的减少风险,而是要找到风险与盈利的最佳平衡。而资产负债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身保险公司最重要的风险管理活动之一。
《指引》也提出各公司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指标监测体系,增强对于风险的敏感度,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记者:《指引》是否体现了既与国际接轨又具中国特色?
张晨松:全面风险管理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是美国的COSO系统地提出的。我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其中一点就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指引》起草的过程中,我们也学习了大量国外监管制度,像美国的NAIC、加拿大的OSFI和英国的FSA,以及国外知名公司的实践,像加拿大的永明保险、美国的大都会以及英国英杰华。《指引》中关于风险分类以及经济资本的要求其实都和欧盟的欧洲偿付能力2号的规定一致。今年我国台湾省也制定了一个风险管理规定《保险业风险管理实务守则》,我发现我们的基本框架与具体要求非常相似。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也把多年来在中国进行风险管理实践的经验融合到了这个文件。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两次在行业内征询意见,也通过研讨会等方式与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目的就是要让这个《指引》反映我国当前风险管理实际情况。
记者:国内保险公司目前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现状如何?
张晨松:今年年初我们协助保监会对所有人身保险公司做了一个风险管理现状的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风险管理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极度缺乏。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有70%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有一半公司设有风险负责人,60%的公司有风险管理部门,但仅有少数是独立的。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有近一半的公司初步建立了风险偏好体系,60%的公司有自己的风险分类库,但仅有20%的公司建立了经济资本模型等风险计量模型。
记者:《指引》还有哪些待完善之处?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尚需在哪些方面加以完善?
张晨松:风险管理实践在国际上也是属于比较前沿的,也有很多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指引》体现了目前风险管理实践一定的前瞻性。随着全球风险管理的进一步深入,这个《指引》应该不断更新。另外,像经济资本,考虑到目前多数公司还没有这样的模型,这一次仅仅是提出一个原则性的要求,未来应该有更加详细的规定以规范模型的方法、模型的参数以及模型的管理。
《指引》的制定是我国人身保险行业全面风险管理发展的一个契机。着眼未来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我觉得监管机构应该建立一套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保险公司应该在内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风险管理职能;健全企业风险文化,逐步实现风险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