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最近发布了一则关于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其中包含了多项措施。首先是取消了住房限购政策,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都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其次是取消了住房转让限制政策,不再限制转让住房的持有时间。另外,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鼓励开发企业打造更多优质住房。此外,取消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利于降低居民购房负担。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与首套房一致,均为15%。同时,居民在办理购房贷款时将按行政区认定住房套数。在住房贷款利率和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方面也有多项利好政策出台。最后,天津还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具体举措,以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