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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规 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2024-09-3042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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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旨在推动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旨在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根据公告内容,借款人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将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而浮动利率则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需体现市场供求和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

此外,公告还规定,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将存量贷款置换为新发放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置换时,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差值。

根据新规,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和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发布方表示,新规的优化之处在于允许双方调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此举将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市场变化,维护合同严谨性。同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出倡议,鼓励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统一降低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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