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飞鹏任人保财险任法律责任人获批

2012-02-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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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飞鹏任人保财险任法律责任人获批。

保监产险〔2011〕65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白飞鹏任我公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11〕13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白飞鹏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卞江生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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