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症保障
中华健乐佳倍终身重疾险将60种轻症分为5组,每组轻症保险金仅给付1次,给付后该组轻症保障责任终止,累计最多可以给付5次,间隔期为90日,每次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保险金。
二、重疾保障
中华健乐佳倍终身重疾险的重疾也是分为5组,共有100种,最多给付5次,间隔期为365天,每次按照100%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重疾多次赔付要好于单次赔付,因为单次赔付一旦理赔过1次后,保障便会终止了。这时已经罹患过重疾的被保人难以再投保新的重疾险,健康告知通过不了,以后的日子就失去了重疾险的保障。如果重疾再复发或新发,没有重疾险转移疾病风险,家庭难以承担治疗费用。
而多次赔付可以保障在罹患重疾险后,还有重疾险的保障,避免出现疾病保险空窗期。
三、恶性肿瘤关爱金
当被保人首次确诊为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在给付重疾保险金的同时,还可以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四、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人首次发病并确诊为恶性肿瘤-重度,且得到了理赔,那么自初次确诊之日满3年后,再次经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重度,可以给付100%基本保额。
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必须要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与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属于不同的病理学及组织学类型;
(2)为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的复发或扩散;
(3)为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的持续存在。
五、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保障
当被保人在保障期间内,不幸全残/身故/达到疾病终末期状态,保险公司按照100%基本保额给付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保险金。
六、保费豁免责任
若被保人在保障期间内,罹患合同约定的轻症或重疾,后续保费免交,保障仍旧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