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星安B款定期寿险的基本信息介绍
1、所属保险公司: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产品特色:它是一款属于寿险产品,主要是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和全残的保障
3、投保年龄:18-55周岁
4、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5、保险期限:10年、15年或20年至55、60、65周岁
6、犹豫期:15天
二、所属保险公司介绍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经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2012年9月正式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公司注册资金为33.621亿元,股东双方各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公司的体量大,资金雄厚,人们的可信赖度也高。
三、复星保德信星安B款定期寿险有什么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的有限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此时合同效力终止。
2、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假如被保险人全残的话,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四、复星保德信星安B款定期寿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