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联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2005)保什么?
安联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2005)在保险条款中对保险责任有明确约定:
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的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者全残保险金,给付完成后,该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若是被保险人同时造成多项全残情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
二、安联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2005)投保年龄,45岁能买吗?
该产品的投保年龄为18-65周岁,在这个年龄范围内的,大都是可以投保该产品获得保险保障的,因此,45岁也是可以投保的。
另外,安联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2005)的投保从其他方面看都是非常灵活的,如缴费方式有趸交,分期缴费,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保障期限也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
三、安联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2005)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安联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2005)对于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是明确载明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若是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若投保人已交足两年(含两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是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式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