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徐州市区20家试点医院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开展了7个重大疾病和12个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工作。截至目前,选择门诊单病种(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人数544人次,住院单病种(含日间手术)1493人次,已经有效实现了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的复合式付费方式,该项工作率先走在全省医保经办工作的前列。
2015年以来,该市医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按病种付费工作推进力度,截至6月底,又确定丙肝门诊干扰素治疗、翼状胬肉切除、鼻咽癌放疗恶性淋巴瘤化疗等14个病种(22个结算价格)作为新增的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目前,该市单病种结算数量已达38个(包括生育单病种4个)。
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该市新增的试点病种仍采取自愿原则,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人员选择按病种付费后,个人负担将得到显著降低。
其中职工医保实际报销额占定额收费标准的比例:在职人员为8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70岁以上(含70岁)退休人员为90%,其他退休人员为87%;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者,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再补助7%;居民医保实际报销额占定额收费标准的比例为70%;参保患者医疗救治时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限制;参保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不设起付线、分段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目前该市试行的医保单病种结算工作已经取得了医、患、保三方受益的良好效果。由于单病种手术治疗是以权威性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为指导,规范了诊疗过程,缩短了住院天数,医院降低了医疗成本,患者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同时开展单病种手术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试点医院的医疗行为,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遏制了不合理的医疗资源浪费,节省了医保基金。
据悉,年底前该市医保单病种付费数将扩大到100个。
相信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会开始觉得医保的改变。人们能看得起病,而不是谈起医保就连连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