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海南省社保局传来消息,目前海南省各市县均已实行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管理,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1年多。
据了解,2012年年底,海南省社保局全面启动了以总额控制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要求各市县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在100万元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总额预付制管理。为协助各市县做好实行总额预付制管理的启动工作,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海南省社保局举办了总额预付制管理培训班,派出督导小组到有关市县指导。
为确保总额控制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加强社会保险服务医师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服务监管,进行医疗服务质量年度考评,防止因为实行总额控制而出现推诿拒收病人和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的发生,切实保障参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