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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16医疗保险新政策: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

2016-05-1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惠州2016年职工能拿多少生育津贴 <p></p>答:津贴好像取消了 我今年刚生宝宝 咨询的时候 说是取消了 如果是生产报销的话 是报销挺高的<br />问:2016年新产假标准为158天,但生育津贴只核算了113... <p></p>答:产假158天,含每周两天的休息日。月工资的发放则是按扣除每周两天休息日的天数计算。158天扣除其中每周两天的休息日后就是113天。158天的产假发给113天的生育津贴,正好符合正常的工资发放天数,所以也就不存在“158-113=45天的工资”问题。<br />问:惠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p></p>答: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

5月19日讯: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号公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和省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救治的有关要求以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 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58号)的精神,为进 一步加快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进程,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 下:

一、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

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提高“精神分裂症”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将“精神分裂症(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1年以上)”调整为“重 症精神类疾病(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1年以上)”,其特定门诊 限额4000元维持不变,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从55%提高到 95%,个人支付比例从45%降低到5%。

三、调整定点机构服务质量考评扣减方式

定点机构收取的参保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医药 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不再扣减服务质量考评金。

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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