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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2016年版)

2016-05-1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怎么报 <p></p>答:特殊门诊一般是分很多种病种的,不同病种报销的范围不一样,比如CT在有的病种可以报销,有的病种又是不能报销的。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br />问:在户口所在地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能不能在异地... <p></p>答:不可以,特定病种门诊应该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br />问:麝香保心丸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里面的药吗? <p></p>答:麝香保心丸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典范已被收入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br />

5月19日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经潮州市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遴选确定了《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2016年版)》,涵盖高血压病等13个病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血压病等13个门诊特定病种项目的用药(西药和中成药)和诊疗项目实行准入法管理(中药饮片仍实行排除法管理,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超出相应病种用药或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门诊诊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未制定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的门诊特定病种项目,要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有关规定及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要求,确保治疗用药和诊疗项目与该疾病的治疗相符。

三、门诊特定病种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名称、剂型、分类(甲、乙类)等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一致。若今后省对相关药品进行调整或者与省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省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及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和管理维护。《关于印发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病、糖尿病)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潮人社〔2010〕268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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