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银三星附加家鑫提前给付重疾险是和主险共用保额吗?
是的。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照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当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
中银三星附加家鑫提前给付重疾险约定,如果被保人在等待期90天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有约定的30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但是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出险,是不受等待期90天的限制的。如因遭遇车祸而罹患重疾,就算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都是按照正常来赔付,即2倍附加合同基本保额。
如果在等待期90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重疾,保险公司仅会返还已交保险费,且合同终止。
那么,在给付完重疾保险金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额是随之减少的。如假设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为20万,主合同保额为50万。在确诊重疾后,消费者可以获得40万重疾保险金,主合同基本保额减少至10万,等待被保人身故的时候,将赔付主合同剩余的10万保险金。
二、中银三星附加家鑫提前给付重疾险什么情况豁免保费?
这款产品还提供了高残保险费豁免责任,即如果被保人因遭受的意外伤害或初次确诊的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会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保费豁免后,本附加合同不可以再更改缴费方式、缴费期间或基本保额,也不可以申请险种转换和保单借款。
“身体高度残疾”指的是下列情况之一: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