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将他们花费13亿元构建的“职员制”正式“克隆”到了北京。而当前市场通行的保险代理人用工制度中,代理人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保险公司除了为代理人支付业务提成,最多再提供1到2年的财务津贴。
据了解,“职员制”销售模式中,所有通过考核的保险销售人员都将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他们之间是雇主和员工的关系,销售人员和公司的内勤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午餐补贴等福利。在工作期间,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对销售员工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对销售人员的展业行为进行考核和监控。
“代理人与公司确立了雇佣关系,代理人有了‘归属感’。”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见介绍说,“而消费者也更有保障,如果代理人做出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再不能坐视不理,而将承担法律责任。”张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