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救助一般报销多少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通常为:
1、对于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
2、对于参保人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其支出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大病救助报销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大病救助报销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大病救助报销55%。
6、对于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70%费用;而对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将可能达到70%。
具体的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可通过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二、参保大病救助条件
参保大病救助通常要求参保人为: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相关机构规定。
三、大病救助门诊费用可以报吗
大病救助对于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参保人需要准备:
1、参保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医疗保险卡;
2、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3、参保人需要出具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证等等;
4、对于参保人特种治疗、特种检查或使用贵重药品的情况,应出具审批表证明;
5、门诊患者需提供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等;
6、对于转院治疗的参保人,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因为不同地方部门可能会有不同要求,具体详细大病救助门诊费用报销准备资料还需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