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救助一般报销多少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通常为:
1、参保人为城市居民低保非常补对象或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并且其情形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则医疗、医药费用按 50% 比例进行救助。以上情况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对于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且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医疗、医药费用超出1000元以上,则救助比例按 20%报销, 以上情况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4000元。
3、对于已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生活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在其个人自费2 万元后,其余缴纳资金将按10%救助。以上情况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4、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其他城乡居民若患有规定的病种,且医疗、医药费用在2万元以上, 经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其余超出资金将按10%比例补助。以上情况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具体的大病救助报销比例还是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二、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
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主要包括: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多发性硬化症;
27.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28.肺源性心脏病;
29.脊髓灰质炎;
30.终末期肺病;
31.植物人状态;
32.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33.严重心肌病;
34.重症肌无力;
35.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6.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7.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8.疾病末期。
不同地区相关部门对于大病救助病种范围规定可能也有所不同,具体大病保障情况
还是以当地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