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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全面试点大病保险

2015-07-2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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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5号,我国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我们已正式试点大病保险,并且已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相应政策。到现在为止,我国的23个省份中120个城市已正式试用大病保险。人社局负责人还表示,我国将制定更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为民众创造更多福利。

  本月5号,我国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我们已正式试点大病保险,并且已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相应政策。到现在为止,我国的23个省份中120个城市已正式试用大病保险。

        人社局负责人还表示,我国将制定更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为民众创造更多福利。下一步,该部将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实时监控系统试点;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研究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而多方也正在关注大病保险。保监会近日发布消息称,为掌握保险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开办情况,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大病保险统计制度(试行)》,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大病保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指标、口径及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大病保险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时间规定上,首次报送2013年3季度大病保险统计报表的时间可延迟至2013年11月30日。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应同时向保监会报送大病保险统计联系人信息,包括填表人、部门级负责人(保监局为处级)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今后,如相关联系人变更,应及时向保监会报告。

  据记者了解,大病保险统计包括3张报表。其中,表1为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统计简表,包括项目数、期末有效承保人数、原保险保费收入、应收保费、赔付支出、赔付人次和赔付人数等统计指标。表2为大病保险业务利润表,主要反映大病保险经营损益情况。表3为保监局大病保险开办情况统计表,包括项目数、开办地市数、开办县区数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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