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截至2014年5月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
据介绍,山东、天津、吉林、甘肃、青海等省(市)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并实行省级统筹。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覆盖参合人口近3亿,共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3.38亿元,实际人均筹资水平为20元,其中98%来自于新农合基金。123万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赔付,大病患者的实际报销比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提高了约12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试点地区主要采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工作机制,部分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同时承担了新农合基本业务的经办服务工作,从而实现了新农合经办和大病保险承办的全流程服务。部分地区如江苏南通,在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新农合基本业务和承办大病保险的基础上,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补充性的商业医疗保险,为大病患者再添一重保障。
大病保险是与老百姓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受到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据悉,下一步卫生计生委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系统梳理各地大病保险的进展、成效和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大病保险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力争在2015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让老百姓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