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盱眙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按照县委、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处党支部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淮安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该县符合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对象进行逐个普查,协调相关单位积极筹集资金,实行城镇居民住院费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制度,确保报销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截至3月10日,盱眙县为150名参保居民保销大病医疗费用110多万元,其中1名重病患者报销医疗费近35万元,报销比例达84%,较好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减轻了患病居民的经济负担,受到了广大城镇居民的高度赞扬。
据了解,盱眙县大病保险报销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在医保结算年度内超过起付标准的合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50%支付;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