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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宁德市分公司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进一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2015-08-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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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福建省宁德市分公司于2014年9月首次成功中标宁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根据2014年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总参保人数 16.3万人,共收取保费488.58万元,全年累计为905人次赔付大病医疗费用605.2万元,赔付率高达123.87%,赔付总金额超出大病保险全年实收保费收入116.62万元

中国人寿福建省宁德市分公司于2014年9月首次成功中标宁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分别与宁德市下辖蕉城、古田、屏南、福安、福鼎五县(市、区)医保中心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作协议,并与五县(市、区)医保中心顺利完成了人员及大病保险理赔工作对接。

中国人寿宁德市分公司在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中,认真做好保全、理赔等各个环节保险服务工作,切实把优质服务贯穿于全过程,不断提高参保居民的满意度,努力打造让政府放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据统计,2014年,上述五县(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总参保人数 16.3万人,共收取保费488.58万元,全年累计为905人次赔付大病医疗费用605.2万元,赔付率高达123.87%,赔付总金额超出大病保险全年实收保费收入116.62万元。此举将减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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