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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盖楼不幸坠亡身前曾购买国寿团体意外险 黄冈国寿及时赔付10万元

2015-08-215次浏览
小新客服
3月16日下午,夏某在本村居民夏某某家新建楼房施工中,不慎从三楼坠落,头部摔伤,被急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房主夏某某于2014年11月7日在房屋开始施工时在中国人寿购买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黄冈分公司在收集齐理赔资料,上报批准后,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4月1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分公司向因在湖北罗田县骆驼坳镇一居民家建楼房时,不慎高空坠亡的农民工夏某的家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意外身故保险理赔金10万元。

据悉,被保险人夏某系罗田县骆驼坳镇胡家冲村一农民,闲时就近就便打工。今年3月16日下午,夏某在本村居民夏某某家新建楼房施工中,不慎从三楼坠落,头部摔伤,被急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房主夏某某于2014年11月7日在房屋开始施工时在中国人寿购买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缴纳保险费900元,其建筑施工人员每人最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限1年。接到被保险人家属委托人的索赔申请后,黄冈国寿理赔调查人员迅速展开了详细的走访调查,通过查勘认为夏某意外高空坠落死亡,属于其所参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中国人寿黄冈分公司在收集齐理赔资料,报请上级公司批准后,遂按保险条款的规定及时给夏某法定受益人指定的人员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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