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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业务免征监管费

2013-04-255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专家表示,大病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关系民生保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具有准公共服务产品属性,而且风险保障额度相对较高,风险构成也更为复杂,因此对这一业务给予政策倾斜不仅必要而且必须及时。

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通知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据了解,上述通知发布前,保监会曾向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函,建议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监管费。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复函中称,为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大病保险资金效应,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同意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对于保监会此举,由于此项惠民举措涉及人数将超10亿人,因而更需要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也需要保险公司自觉加强管理,在获取盈利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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