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我市现有的21个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24.5万职工。
《办法》规定,国有农场的职工分两种情况参保。农牧渔良种场内从事非农业生产的非农业职工,按照当地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执行;从事农、牧、渔生产的农业职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农牧渔良种场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非农业职工和农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为基数,按8%的比例按月缴纳;农牧渔良种场以上年度所有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比例为职工缴纳。
已退休的职工中,1996年以后退休的职工,要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后的职工缴费至少需要15年,才可以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