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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大病保险”受到参保群众一致称赞

2015-08-0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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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2014年居民医疗大病保险赔付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大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年度秭归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
“如果不是医保局同志及时通知我去办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我这骨癌转移大病,今年的春节还不知道在哪过……!”当阳市熊家山社区居民,大病初愈双大姐见到笔者,一连串的心里话说得不停。

去年,双大姐因骨癌转移共用住院费30余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额费用,正当家人为住院费犯愁时,当阳市医保局跟踪服务电话打进家门,告诉她,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全面启动,请其携带身份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银行卡及家中现有资料速去办理。接到电话,双大姐和家人喜出望外,迅速递交了资料。一周内,她的大病保险赔付款13万余元就到帐了。就是这13万元,使她不仅躲过了“阎王爷”,还还清了亲友们的借款。

据了解,当阳市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以来,共为179名大病困难患者,先期赔付了199万余元,这项惠民工程得到参保群众的一致称赞。

根据上级经办管理要求,废止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改由社保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居民大病保险,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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