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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食品安全法》,产品责任险的作用有多大?

2015-06-1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6月1日,随着《食品安全法》出台,更过相关企业开始关注产品责任保险,究竟责任保险对于企业利益有多大的作用呢?目前,相比较国外成熟的产责险市场,国内相关企业更多错误地看重保费及保额,而忽略了保障项目及承保条件。
《食品安全法》将在6月1日正式实施,面对新的法律环境,不少商家开始未雨绸缪。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近来前往保险公司咨询购买“产品责任险”的食品生产厂家数量明显增多。但是否购买了“产品责任险”食品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呢?“产品责任险”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到底有哪些作用?
作为有着近20年产品责任保险经验的专家,美亚保险副总裁曾晓曼告诉记者,有别于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以及之前一系列零散的相关法规,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无论从监管的范围还是惩罚的力度都有明显的加强。
对于食品厂商而言,下面两个方面的改变尤其需要注意:第一,引入惩罚性赔偿,这就是说,以前在新闻报道中经常听到的欧美国家“天价索赔”案例,今后有可能在中国也出现。这在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同时,无疑也为食品生产商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巨大的索赔风险。第二,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中,第三章专门就食品安全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食品企业而言,必须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统一安全标准。因此,其面临的法律风险显著增强。
在这种情况下,曾晓曼认为,“产品责任险”作用凸显,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生产经营的同时,食品厂商也需要购买产品责任险。购买产品责任险,厂商可以较低的成本得到比较充足的保障。
产品责任险是以销售量作为计费标准。举个例子,一家年销量5千万人民币的食品生产商,假设费率是0.3%,那他只需要每年付出15万元人民币的保费,就可以获得数百万的保障。这无疑比自留风险更能保证企业现金流的稳定。其次,购买产品责任险,除了能获得经济赔偿外,还能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获得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诉讼为被保险人提供专业的抗辩服务。市场人士给投保企业的建议是:注重保单范围而不是价格。尽管同为“产品责任险”,但不同公司的产品,其保障范围也会有不少差别。比如产品责任险保单可分为事故发生制和索赔发生制两种,承保地域有仅为中国的,也有扩展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责任限额和特别条款的设立也千差万别。这些保障范围及承保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到客户在理赔时候的权益。
产责险在国外较为成熟,在中国随着相关法律的出台,引起相关企业的重视,但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过多的关注费率和保费上,而没有从根本上去了解保险的保障项目及免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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