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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0多万保险营销员所处管理体制大刀阔斧的改革计划

2015-06-1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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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大刀阔斧的改革计划,改革对象是300多万保险营销员目前所处的管理体制。有人为此欢呼,有人为此顾虑。尽管他们各自代表着保险行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但却都已看到了行业面临的困境。监管部门频频下发的文件预示着改革势在必行,只是“300万”不是小数目,以分流、淘汰、择优、走专业化路线等进行的整编,绝非易事。
        目前,保险营销是我国寿险业最主要的业务渠道,关系整个行业的平稳发展,而在短时期内尚难找到一条有效的替代渠道。因而在找到有效的新型管理手段之前,保险公司仍需依托现有机制落实对保险营销队伍的管理和约束。
       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对保险业内众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需要打破现行模式的原有体制惯性,涉及百万之众的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必须做到稳妥审慎
作为保险从业人员中最为庞大的一个群体,300多万保险营销员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一直在管理层中酝酿着。10月21日,中国保监会同时公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至此,讨论颇有时日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终于开始启动。
       “大进大出”暴露管理短板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023612人,其中寿险营销员2632526人,产险营销员391086人。也正是这支逾300万的营销大军,仅今年上半年就实现保费收入2305.93亿元,在全国同期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高达28.83%。
        然而,这支队伍的生存状态却不容乐观,稳定性也常受到社会公众诟病。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保险营销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进步,我国保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保险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也开始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比较突出。“大进大出的粗放保险营销运行机制既不能满足新阶段、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保险消费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保险业形象,降低了人们对保险的认同度和有效需求,不利于保险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法律环境有了很大变化,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保险营销运行机制以及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此外,现行保险营销管理模式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利益保障不充分。”上述负责人如是告诉记者。
       “温和式”推进改革措施据了解,自2009年起,中国保监会就将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为重点工作,并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广泛深入的市场调研、政策法规研究以及内外部沟通协调等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及思路措施,统一了行业思想。目前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改革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其中稳定是改革的基础,要在保持现有营销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
此番保监会确定的改革思路并非“一刀切”,而是一种较为温和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一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逐步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二是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管控责任,转变营销发展理念和方式,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促进保险营销队伍稳定发展;三是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四是加大对外开放,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加快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步伐,通过建立新型的保险销售体系来承接现有模式;五是对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对于符合现行法规制度,采取新模式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将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
        全面改革尚待时日“如果不加快改革进程,市场将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保监会发布《意见》,明确营销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坚定改革的决心和方向,减少当前保险营销体制下日益突出的矛盾,同时也是向全行业提出原则性要求,作为下一阶段一系列改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改革工作明确了发展方向,对于我国保险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防范保险市场系统性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具有深远意义。
然而,在强调此轮改革重要性的同时,该负责人也坦言:“改革所面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是前所未有。从保险业发展和营销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来看,全面改革的时机尚不具备”。
目前,保险营销是我国寿险业最主要的业务渠道,关系整个行业的平稳发展,而在短时期内尚难找到一条有效的替代渠道。因而在找到有效的新型管理手段之前,保险公司仍需依托现有机制落实对保险营销队伍的管理和约束。此外,现有保险中介市场受到发展规模和资本的限制,市场创新能力十分有限,成为改革进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制约因素。尽管有一些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显示出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在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自主地进行改革创新的探索,但受技术和资本的制约,总体而言,市场尚没有一个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新型营销体系来承接原有的体制。
“不得不强调的是,体制性改革涉及面宽,需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不可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对保险业内众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需要打破现行模式的原有体制惯性,涉及百万之众的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必须做到稳妥审慎。”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这是一个大刀阔斧的改革计划,改革对象是300多万保险营销员目前所处的管理体制。有人为此欢呼,有人为此顾虑。尽管他们各自代表着保险行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但却都已看到了行业面临的困境。监管部门频频下发的文件预示着改革势在必行,只是“300万”不是小数目,以分流、淘汰、择优、走专业化路线等进行的整编,绝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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