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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2017-02-1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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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新光海航偿付能力亮红灯 综合及核心数据均为负

  来源:经济导报

  偿付能力下滑成为险企普遍存在的问题。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9日,已有近130家险企公布2016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在偿二代的监管下,90余家险企的偿付能力出现下滑。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2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且为负值。

  据中国保险业协会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去年第四季度,虽然少部分险企偿付能力有所提升,但仍有90余家险企偿付能力指标环比出现下滑,延续了下降趋势。其中,40余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下滑,50余家财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

  有数据分析显示,财险公司中,前海财险、海峡金桥、珠峰财险3家“新军”偿付能力环比降幅排名较为靠前;寿险公司中,中华联合人寿、华汇人寿、中韩人寿偿付能力下降幅度位居前三。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具体而言,去年收到保监会监管函的前海人寿等几家险企偿付能力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中法新光海航偿付能力亮红灯 综合及核心数据均为负【平安报案号查询】,比三季度下降31.46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56.23%,比三季度下降了20.49个百分点。前海人寿上述两个重要指标均逼近监管红线。

  根据规定,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即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针对万能险的监管,前海人寿还在报告中披露了其万能账户的整改情况。前海人寿表示,公司已就监管要求对万能账户进行单独管理,将存量业务从2个万能单独账户分拆为5个万能单独账户,并确立了“每一个万能单独账户只对应一个结算利率”的分拆原则,从今年1月1日起,在同一万能单独账户管理的保单中,公布同一结算利率。

  此外,在目前已公布的近130家险企中,2家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则显得甚为惹眼。

  数据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16.45%。新光海航人寿则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偿付能力呈现负值,由2015年底的55.65%下滑至去年一季度末的-3.9%。

  而中法人寿更为离谱,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40.31%。事实上,中法人寿在2016年三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亮起“红灯”,出现负值。

  据观察,中法人寿偿付能力可谓是断崖式下滑。经济导报记者翻阅其偿付能力报告发现,去年一季度,中法人寿578.23%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还较为充裕,但二季度便下滑至185.38%,到三季度末则直接转变为-128.35%。下滑幅度之大,令业内侧目。

  此前,有保监会相关人士曾预测,受去年第四季度万能险监管限制趋紧,该季度部分险企偿付能力会受影响。

  “面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困境,下一步股东增资的概率较大。”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中融人寿、国泰财险在增资完成后,偿付能力目前已得到明显改善。据了解,去年11月,中法人寿董事会已通过增资扩股方案,引入两家新股东,计划增资后注册资本将由当前2亿元增加至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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