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办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中药费用全额报销制度,让群众进一步分享医改红利,同时鼓励引导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服务。该市规定,即日起,全市城乡居民中的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看病就医期间,使用医保目录内的中药费用(中成药除外)实行全额报销(城镇职工门诊中药费用按30%报销)。该市要求,严禁将中成药及非目录内的药品顶替中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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