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全市有81885人次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2018-01-1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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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不断开放,多个省市兴起了“二胎热”,而二胎能否享受到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还是个问题。近日,东莞市便贯彻落实了《生育保险规定》,为广大二胎人群作出了二胎的生育保险保障,越来越多的女职工享受到了二胎的生育保障。

新一站保险网11月23日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全国各地出现生育二孩的小高潮,东莞也不例外。

2015年12月1日起,东莞市全面贯彻落实《生育保险规定》,参保人群覆盖了全市在职职工及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新政实施后,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待遇水平较此前大幅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将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东莞市社保局统计,越来越多的育龄妇女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2016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1885人次。

那么,育龄妇女产检和生小孩究竟该如何用社保报销呢?

市社保局指出,怀孕参保人按计生规定在东莞市内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随后,怀孕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作为生育定点医院,然后前往选定的市内定点医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

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到已确认的市内定点医院产检或分娩住院。记得按要求提供《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的还需要填写“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

产检或分娩住院可通过社保卡在医院办理现场结算报销。其中,产前检查现场报销手续,需要提供检查单与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分娩住院现场报销需提供出院诊断证明书、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自费项目签字单、出院通知书、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属于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及分娩住院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总而言之,随着生育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育保障,而东莞市的事例也在不断激励着其他城市积极改进生育保险政策,完善职工生活和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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