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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正式启动异地报销受理业务

2018-01-1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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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疗保障的不断完善,异地医疗也逐渐受到医保保障。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将正式启动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深圳医保参保人员可在10多个省外城市享受到同等的医保待遇,确保人民能够及时就医。

新一站保险网11月23日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是2017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昨日,市社保局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昨起正式启动。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4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深圳参保人就医人次最多的京沪等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提供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服务。

确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及时报销

今年9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启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深圳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4类就医人群住院费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在实际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中,因未办理和激活金融社保卡、未办理跨省备案或转诊、未在连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医院就诊等原因,仍可能有部分参保人不能直接刷卡结算。除了上述4类人群,其他自行在省外就医的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仍需垫付现金再回深圳社保窗口报销。

为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部门医疗保险报销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圳社保局在省外开展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业务。

省外10城市有39个受理网点

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在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将收取报销材料等医保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而审核医疗费用、支付报销费用仍由社保部门负责,以保证审核报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同时,为保证商业保险机构各服务网点与深圳社保窗口业务标准一致,确保收件的准确性,深圳市社保局采用网络与现场培训的方式,培训各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并统一办事流程与收取材料清单,统一使用市社保局的受理系统。

受理此业务的4家商业保险机构是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

根据深圳参保人近三年异地就医深圳市社保窗口现金报销的业务量,统计出省外报销人次前十的城市作为试点,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武汉市、重庆市、长沙市、成都市、西安市、天津市、郑州市、南京市。

四家商业保险机构在这10个城市分别设立1个受理网点,共39个受理网点,参保人自行选择一家办理报销业务。

报销范围

门诊和住院均可以报销

目前10个试点城市的39个商业保险受理网点,主要是为深圳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提供异地收取报销材料服务,业务受理对象及内容具体如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状态正常的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住院类型。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普通门诊报销、年度门诊报销、门诊特检报销、大病门诊报销等类型。

1。普通门诊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参保人。

2。年度门诊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就诊前连续参保满12个月,满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3。门诊特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满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4。大病门诊报销:办理深圳市大病门诊登记,满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参保人。

备注:门诊报销业务暂不包括生育保险。

在今后,深圳医保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加全面的医疗服务,在异地享受到同等的医保待遇,对深圳广大参保人员而言具有重要保障意义,该项政策一经发布便受到民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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