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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转学生、毕业生医保缴费政策:12月20日前完成申请缴费即可

2015-12-0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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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将迎来开学季,但仍有不少学生及家长对升学、转学、毕业等情况不知该如何衔接医保,记者详解各种形式的学生参保情况,帮助学生及家长无缝衔接享受医保待遇。广州医保缴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除了从化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34元之外,全市其他区的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
广州学生参保人群主要分为四种情况
广州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只需要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按规定参保缴费,就可以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等情况外,2016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缴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除了从化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34元之外,全市其他区的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
其中,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2015年9月1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年度中途参保并缴费到账的,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目前,广州的学生参保人群主要可分为四种情况,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普 通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简称“网办系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 生,随家庭到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通过网办系统统一办理参保登 记手续;
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在校学生,如果是大中专学生,须携带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登记手续。如果是中小学生,则随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人个人资料变更要申请办理
然而,如果学生身份发生变更,怎么衔接参保?记者从市医保局方面获悉,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况。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在入学前到所属街道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待入学后统一在学校参保登记缴费;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大中专学生,需按照学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方可按照学生身份享受相应待遇。
此 外,当参保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时,需由参保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通过网办系统办理。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中小学 生,由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向任一街道 (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
缴费方式:由学校、村委会代收代缴
为方便学生及时参保缴费,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代收代缴参保学生的居民医保费。在校学生向学校申报参保登记资料时,应按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向学校缴纳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学校通过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而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中小学生,统一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
新参保在校学生,在缴费成功的次月30日后由学校统一到社保卡制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社保卡。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新参保中小学生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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