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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次2016年可更换医保门诊选点

2015-11-1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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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广州医保新政实施后,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因此2015年医保年度(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1日)内,参保人将有两次重新办理医保选点的机会。而从2016年起,每年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时间定为每年1月1日。

每年7月均为新的社保年度,每到此时,广州不少医疗机构将迎来参保人重新办理医保门诊选点的高峰。

门诊选点流程

鉴于关心门诊选点改点的参保人较多,市医保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门诊选点改点的办理流程。

情况1:

从未办理门诊选点,过渡期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应如何办理?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参保人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选点确认手续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情况2:

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

新年度(过渡期),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携带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

情况3:

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该如何办理改点?

如果新年度(过渡期),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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