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
不少异地就医回老家报销医保费用的市民或许都有这样的体验:必须集齐一大摞住院凭证,不能落下任何一张单据,否则将往返于就诊地和老家的医保经办机构,还因为各地的凭证有所差别而致使有些费用无法报销。
这一状况在昆明市将得到改观。日前,昆明市人社局下发了新的《市直为民服务窗口经办业务流程》。根据新的流程显示,此次异地就医审批备案流程、“两特病”门诊用药备案手续和手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都进行了手续上的规范和简化。简化流程后,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审批备案流程只要资料齐全,正常工作日内可即时办结。
改变一: 医保业务全到呈贡办理
昆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昆明市医保中心共设置了8个服务窗口,为昆明市级参保人员集中办理医保业务(在此之前,参保人需要在市级、区级等各级医保机构往返办理),其中参保经办管理服务窗口3个,异地就医等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窗口2个,“两特病”申报受理审定窗口3个。此次新的《为民服务窗口经办业务流程》在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的市医保为民服务窗口推行。
改变二: 异地安置无需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主要目的还是希望可以让市民少跑两趟。”昆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审批备案流程为例,以往办理手续时,需要的备案资料包括《昆明地区长期驻外和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参保人员的户籍(居住)证明和单位证明等。目前考虑到申报表上已有单位盖章一栏,且单位盖章即有一定的证明效力,因此新的业务流程中办理备案手续时不再提供户籍(居住)证明和单位证明,只需由单位经办人填报《昆明地区长期驻外和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即可。这样的话参保人就不需要再到单位去开证明,也可以尽量方便参保患者完成办理备案手续。
另据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减少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也可以更加迅速地完成办理,现在只需要资料齐全,正常工作日就可以即时办结。
除此以外,在对异地转诊转院审批备案流程的办理中,按照省中心的最新规范,办理转外就诊手续只需一家三级医院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改变三: “两特病”大量用药不必到医保部门备案
此次更改主要是针对异地就医、“两特病”申报和手工报销三个方面进行的。而在针对“两特病”的办理流程中,“两特病”参保患者如因特殊情况(因公派出等)用药超过30日量,由参保患者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到医院医保科备案后开取药品。
"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开药一般不得超过7天的用量,如果个别参保人因为特殊情况的"两特病"用药量超过30日的量,医保部门一般在患者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医保经办部门开具情况说明,由患者带到医院开药。虽然这种情况不多见,可一旦出现,患者就得往返在医院和经办机构之间跑,浪费了许多患者的时间。这一次调整为,"两特病"参保人如因特殊情况,只需要由参保患者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到医院医保科备案后开取药品就行了,不需要到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开证明。”昆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改变四: 超量带药出国手续简化了
昆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部分“两特病”患者出国时间较长,常常会出现要“超量”带药出国。按照原来的要求,参保人要超量带药出国,需要持用药申请、单位证明、签证等资料到窗口备案,由窗口出具用药情况说明,才能到医院(在选点的两家医院中选择一家)开药。现在,为了节省参保人员的时间,新的业务流程中患者只需要持单位证明,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再持签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持医保中心开具的开药证明就可以到医疗机构开取用药了。
改变五: 转外就诊报销不用再提供出院证
在手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中,工作人员介绍,在原来的业务经办流程中“转外就诊”和“长期驻外异地安置”这两项手工报销需提供的明细材料都包括有出院证(或出院小结)。但考虑到实际的情况,新流程里规定,可结合报销材料中的病程首页和诊断证明书进行了解和判断,因此新的业务流程中涉及到上述两项报销时,可不再提供出院证(或出院小结)这项资料。
无论是商业医疗保险,还是社会医疗保险都很重要。他们两者推动了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国民医疗问题带来了福音,但是医疗保险很重要,配合着做好重疾保障有必要!